該不該對“寶黛之戀”說“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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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來源:眾泰網ztsystem.cn 采編: 更新時間:2006-8-2 10:49:09 共有2826人次瀏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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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持 人: 景素奇:北京騰駒達管理顧問有限公司首席顧問
嘉 賓: 王京生:國政經濟開發公司總經理 趙阿興:北京振興之路國際文化交流中心總經理 楊寶鈞:北京春雪會計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王吉鵬:北京仁達方略管理咨詢有限公司董事長 孫藝林:北京交通大學經濟學博士 王曉紅:華泰汽車集團人力資源總監 周志杰:原華僑大廈總經理 劉 峰:恒通集團·華泰汽車人力資源部副部長
周一上班,大榮投資集團總裁孫云例行打開自己的郵箱處理公務。然而,映入眼簾的幾張連續抓拍的親密合影照片讓他目瞪口呆。照片的主角是公司公認的美女林黛玉和帥才賈寶玉!兩人的戀人關系一目了然。
孫總心里不由得一驚!再定睛一看,郵件來源地址不明,但卻呈送和抄送給了公司的主要高層領導和相關管理部門,同時還抄送了一份給林、賈本人。
突然曝光兩人的戀愛關系讓孫總有些措手不及,還沒有回過味來,人力資源部主管薛寶釵敲門進入他的辦公室。薛寶釵搬出了公司制度,因為公司為了防止員工因談戀愛影響工作和部門間的合作,早就明文規定,在公司內部談戀愛,至少其中一人要離開公司。薛寶釵說:現在林黛玉和賈寶玉私下約會的照片已經擺在公司主要領導面前,公司如果不按制度處理,以后難以服眾。
孫總陷入了兩難的境地:林黛玉是總裁秘書,大學畢業后通過一定的關系進入了公司,干得不錯,是自己的得力助手,而且目前許多事情都還在她手上,林若離開,公司會受到較大的影響。而賈寶玉來頭更大,是公司第二大投資股東的獨生子,擔任公司戰略規劃部經理。此人兩年來為公司創下不小業績,可謂青年才俊,公司許多少女都對他情有獨鐘,薛寶釵就是其中一個。薛寶釵呢,也不是一個小角色,之所以年紀輕輕就登上人力資源主管的位置,不僅自己能干,而且還有她的父親擔任當地勞動局的副局長。這三個人動誰都是牽一發而動全身,而制度又不能屈服于人情,如果不處理,會讓其他人覺得自己徇私情,以后再處理類似事件又難以服眾……孫總真是進退維谷。
正在猶豫之際,林黛玉又哭哭啼啼闖進總裁辦公室,鬧著說這件事情肯定是有人故意跟蹤拍照,侵犯了個人隱私權,要領導幫忙排查,找出元兇。而且她還暗示,此事可能性最大的只有薛寶釵。正哭著,賈寶玉也不約而至,他向總裁直接坦白了兩人的戀愛關系,并認為:不允許公司員工談戀愛的規定早就該廢除。
好不容易勸走了兩人,折騰了一上午,辦公室只留下孫總一人,左右為難。
“感情”與“規章”,誰應走開? ——制度、人性與企業現實的適配問題
王曉紅:辦公室戀情從人性的角度講是合情合理的,企業一般不會干涉。但夫妻雙方在同一企業,一般不被企業所允許。
孫藝林:就我從事的行業而言,在金融證券、投資領域,員工之間談戀愛,尤其是夫妻倆同在一家企業工作,有嚴格的限制,是不允許的。因為這容易產生金融風險,而這風險一旦爆發,損失非常大。所以員工從一進入公司開始,人力資源部就會跟員工說清楚這一行業規則。一旦違背,公司會采取相應的行動。
王京生:我的觀點比較鮮明,不允許內部員工談戀愛的企業內部規章本身就是不合理的,甚至說是不合法的。首先它違反了《婚姻法》,除了《婚姻法》規定的條款之外任何企業都不能做出違法的規定。其次,如果以這非法的內部規章為依據,無論是林黛玉還是賈寶玉被開,都違反了《勞動法》,企業都會成為被告。
其實,在企業,除了辦公室戀情之外還有很多裙帶關系,比如:夫妻關系、父子母女關系、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等。如果要禁止,這些關系都得禁止。所以違背常理的企業內部規章不得人心,早晚得破。
楊寶鈞:用內部規章禁止裙帶關系,可能不講人性、不盡情理甚至違法,但現實中很多企業很無奈,又不得不這樣要求。企業規模小員工人數少時,比如:一共4個人就有2人有裙帶關系,從組織形式來講會影響整體的特殊關系。但制度是有生命周期的,企業初創的時候可以禁止某種裙帶關系,但公司發展大了以后,這類特殊人際關系的影響力可能就越來越淡化了,制度也應與時俱進,做相應的調整。
劉 峰:不同時期有不同的政策,這一點我很支持。企業發展壯大后,特別是一些大型企業,員工終身大事一般只能在本單位解決。
王吉鵬:制度本身沒有合理不合理的問題,只有適合不適合的問題。企業需要這個制度就是合理,不需要就是不合理。內部規章要體現人性和企業性,但作為公司員工,強調個體人性的同時也要基于員工的身份做出符合公司性質的企業行為,不然就沒有規矩。
“辦公室戀愛”一定會出事? ——裙帶關系的風險規避問題
王京生:禁止內部員工談戀愛、結婚,仔細解讀這樣的內部規章,會發現管理者有這么幾層擔心:
1 . 辦公室戀情耗費精力,影響工作效率。
2 . 容易使人徇私偏袒,特別是上下級之間存在直接利害關系。
3 . 一個人“感冒”至少兩個人以上“發燒”,加劇企業內部的復雜化。
4 . 部門之間可能因親結盟而形成不平等競爭,造成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壁壘,使矛盾擴大為組織機構的矛盾。
5 . 上下班都在一起,很容易公私不分。
由于這些原因,企業制訂出“禁戀”、“禁婚”的內部規章可以說是迫不得已。但這里要提出一個問題:辦公室之戀是不是就真的會必然地破壞公司內部和諧關系?答案是不一定。關鍵不是禁止不禁止的問題,而是要對企業內部員工親情血緣關系帶來的負面影響進行有效的規避。
周志杰:我的原則是,只要不影響企業的利益,就都可以。比如像財務部的出納、會計等這樣的敏感崗位,發生這樣的事情,可以調離部門,而不是驅逐出去。要從人性化角度對員工的個人權利予以保護。
趙阿興:“禁戀”、“禁婚”的內部規章是為了防范風險,但從銀監會披露的所有證券違規事件來看,都不是夫妻倆干的。人力資源部是人的情報部,如何“防火”也干系重大,不僅僅是拿出一個禁止性規章那么簡單。
處理與修訂,誰應在先? ——制度執行與完善的次序問題
景素奇:大榮投資集團是一家投資公司,它的企業性決定了對“寶黛之戀”這樣的事很敏感。尤其是戰略規劃部經理賈寶玉和總裁秘書林黛玉,不僅各自的崗位敏感,還牽涉到薛寶釵主持的人力資源部的既定制度,偏偏這三個人又頗有來頭,F在實際的問題是:是先改制度后處理“寶黛之戀”,還是先根據制度處理“寶黛之戀”后做進一步決定?
王京生:員工正常的戀愛是屬于個人隱私,但作為已經發生的事件,涉及到企業的制度和員工隊伍的穩定,這時就不能當作個案來處理,而是必須站在企業發展的角度進行全盤審視。
第一,請人力資源部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制訂新的規定,對于與國家法律相違背和已經過時的舊規定適時予以廢除,并向全公司公布。
第二,對以電子郵件形式將個人照片公布于眾的行為予以譴責,但不再追查幕后人。
第三,分別找林黛玉、賈寶玉談話,重點講解公司的新要求,允許保持雙方的關系,告誡雙方正確處理公與私的關系,打一個預防針。
第四,根據回避的規定,適時調整林黛玉的工作崗位,但要妥善安置。因為她的職位是總裁秘書,至關重要。
王吉鵬:王總的觀點我大部分認可,但是在企業里很難行得通。拋開“寶黛之戀”不說,這事實上是一個對規矩和制度的尊重問題。公司制度哪怕再不合理,我要你3點鐘上班,在沒有廢除之前就是3點鐘上班。
我們現在強調以人為本的企業文化,但這有一個前提:我們倡導的尊重、溝通、人本、和諧這些價值觀必須在人的政策上得到實施和體現。而現在,“以人為本”被放大化了,強調“整個企業要以人為本”是不對的,我們要“以負責任的人為本”,“以守規矩的人為本”,不然的話,企業以人為本的文化就無從談起。
人力資源部是企業文化的看門人。所以站在這個立場上,薛寶釵是完全正確的,作為人力資源部必須這么做,要不然就是失職。
楊寶鈞:這個時候如果修改制度,會讓員工覺得這是沖著賈寶玉的“公子”身份和林黛玉的“千金”地位做出的。讓員工產生“他們談戀愛就改制度,他們不談戀愛就不改制度”的錯誤認識,所以這個時候改制度不是最好的時機。
王曉紅:從人力資源角度,對政策的執行我比較支持王吉鵬的觀點,因為制度必定是剛性的。如果制度定了以后不按照制度走,實際上是給員工一種誤導,這對于企業來講是一個潛在的危害。但同時,人性的東西很難非黑即白。
這兩點怎么結合?在人性的層面上,制度規定得模糊些處理起來可能有更大的空間。在這方面,人力資源部的制度不應該這么細,因為制度越細漏洞就越多。
王京生:我贊成王曉紅的想法,不允許談戀愛的問題,本身就不應該列入制度范疇。是文化的東西就放到文化里解決,是制度的問題就放到制度里解決。把這兩個東西混在一起,一定吃虧。
老板如何舞動企業“裙帶”? ——人事糾紛中老板的角色藝術問題
王吉鵬:這件事對于大榮投資集團的老板孫總來說太小了,交給薛寶釵處理就可以了。如果一個老總對這些細小的問題都這么在乎,那這家公司肯定要垮掉。
如果我是孫總:按規矩辦。
楊寶鈞:十年前我做企管部長、人事部主任時,我很不理解我的老總處理事情的曖昧。但現在輪到自己面對這些事情時就感覺到,當領導有時態度曖昧一些是明智的。大榮投資集團的孫總如果留下寶、黛,公司的制度就會被踐踏,開除的話公司可能遭遇來自寶、黛家族的壓力,而且寶、黛也算是公司的得力干將,核心員工,對公司來說也是人才損失。
如果我是孫總:態度曖昧一點好。
周志杰:在我的企業,這種事發生得挺多的,我基本不去理。但我淡化有我淡化的目的,我冷落一段時間看誰在提,提的目的不一樣,我的處理方法就不一樣。在企業用人上,我覺得有時候稍微模糊一些好,別搞得太清楚了。
再說薛寶釵,這件事情反映上來你應該拿出一個方案,這個人犯了什么錯你讓我處理,你是干什么的,下次再出現這樣的事情首先處理的就是你薛寶釵。
如果我是孫總:隨機應變。
趙阿興:這不僅僅是如何處理寶、黛的問題,首先要認定這個事件是企業危機!危及到企業,危及到可持續發展,危及到人性化的問題,怎么處理?必須做到服眾、服法、服人心。
如果我是孫總:風起清萍之末,慎重處理,權衡利弊,計算收益。
王京生:盡量大事化小,這種想法對于處在總經理、董事長位置的人是完全正常的。但樹欲靜而風不止,你躲不過去,因為薛寶釵有內在動力,你林黛玉把我的寶二爺搶走了我能饒你嗎?人力資源部范圍之內的事,薛寶釵自己處理那沒有問題,她完全可以開了林黛玉,我執行制度你有什么話可以說。但是給誰造成損失?給公司造成巨大的損失。
第二,寶二爺還不干。我們談戀愛合情合理,你把我開了我可以馬上走,然后直接找勞動仲裁,林黛玉也可以這么干。
第三,風已經放出去了,所有的事情已經公布于眾了,整個公司的員工都拿眼睛瞄著你,底下指不定有多少議論,而且這些議論已經開始產生影響了。作為大榮投資集團老板的孫總絕不能在這個時候掉以輕心,因為這的確是一個不大不小的危機,必須作為事件來解決。
如果我是孫總:是文化范疇的事不要放在制度里解決,退出來不丟人。
王曉紅:如果我是孫總:兩害相權取其輕。
劉 峰:如果我是孫總:明修棧道,暗渡陳倉。
孫藝林:如果我是孫總:理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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