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甘肅中醫學院學生學習成績考核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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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來源:眾泰網ztsystem.cn 采編: 更新時間:2006-7-9 10:38:26 共有3083人次瀏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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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客觀、準確地反映學生學習的真實水平,根據《甘肅中醫學院學年學分制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特制訂本辦法。 一、考核形式 各專業開設的所有課程均須進行考核。考核分考試和考查兩種形式。 (一)考試課程 1.考試課程只進行期末考試,期末考試準備A、B兩套試卷,一套供考試使用,另一套存檔備用。 2.跨學期授課的考試課程,考試內容以結束學期教學內容為主,約占70%,其余學期授課內容約占30%。 (二)考查課程 1.考查課程的考核可以采取多種形式,由主講教師自定。 2、考查課程的成績應根據平時完成的課堂提問、作業、實驗、見習成績、平時測驗以及期末考查結果綜合評定。 二、考核成績評定與計算 (一)考試課程成績評定以百分制計分。 (二)考查課程成績評定以五級制計分,即: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 (三)平時成績須記錄在《學生成績登記表》上,作為評定本門課程總評成績的依據,其原始材料須在教研室存檔備查。 (四)考試課程總評成績中期末考核成績占總成績的60%,平時考核成績占總成績的40%,成績計分一律保留整數,小數作四舍五入處理。 (五)百分制與五級制按下列標準換算:90~100分為優秀,80~89分為良好,70~79分為中等,60~69分為及格,60分以下為不及格。 三、考核組織與成績填報 (一)考試課程期末考試一般在第21周進行,由教務處統一組織安排。 (二)考試課程的考核結束后,由主、監考教師及時對試卷進行核對、裝訂、密封,然后將試卷交到主講教師所在二級院部。 (三)教師所在二級院部組織相關教研室在固定地點、規定時間內實行集體流水閱卷,主講教師核分,在二級院部辦公室工作人員的配合下,對試卷進行拆封、登分。 (四)主講教師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總評成績錄入到學校綜合教務管理系統,成績不及格者,必須錄入實得成績。 (五)主講教師完成成績錄入后,須打印成績單一份并簽名,連同學生成績填報表,經教研室主任審核簽字后報學生所在二級院系。 (六)學生所在二級院系須在寒、暑假之前,將所有課程不及格學生名單報教務處,并在下一學期第八周前將各年級學生成績填報表及數據庫報教務處,教務處負責將成績記入學籍檔案。 (七)成績更改 1.為確保成績的準確性和嚴肅性,填報成績時要認真核對原始成績填報表,成績一經評定、登錄,不得隨意更改。 2.對確因評定有誤或漏登、誤登以及錄入等因形成的成績差錯,須由主講教師書面寫明原因并簽名、教研室蓋章,經主講教師所在二級院部主管教學負責人審核并簽字確認后,連同原始試卷及成績報表,報教務處審批同意后方可更改。 3.更改成績的時限為下學期開學后3周內,此后發現成績錯誤者,按教學事故處理。 (八)凡考試課程在完成終結性考試后,主講教師須進行試卷分析�!犊荚嚪治鰣蟾妗芬皇絻煞�,教研室、教務處各保存一份。 (九)所有考試、考查課程的試卷,均由教研室保管、存檔,二級院部及教務處定期抽查。 四、體育課程考核 (一)公共體育課為必修課程,學生不得無故曠課。凡無故曠課超過本學期總學時數的三分之一者,成績以零分計。 (二)體育課程及《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試行方案)》考核不及格者,可給一次重考機會,重考不及格者,可于畢業前再給予一次補考機會。 (三)對患有某些疾病或有生理缺陷的學生,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經學院衛生科、學生所在二級院系簽注意見,報教務處審核批準后,可減免考試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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