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專家們說話往往驚世駭俗。日前,中國人民大學商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勞動和社會保障法研究所所長、中國勞動法研究會常務理事黎建飛表示,根據《勞動法》規定,離退休年齡以上的人,不再有勞動力資格。從他們到達離退休年齡的那一天,法律就視他們為喪失勞動能力,開始向他們支付養老保險,“這些人一方面生活有保障、拿著國家的養老保險,一方面返聘后又占據勞動崗位,對其他勞動者來說是不公平的。”
看到這番話,本人的第一反應就是這《勞動法》也太霸道,人家年齡大,就沒有勞動力資格了?沒有勞動力資格意味著什么呢?語焉不詳,按照我的揣測,我一個人民教師,如果被剝奪教師資格,意味著不能再教書了。依此類推,沒有勞動力資格,難道就是不能再去勞動了?或者說不能再去靠勞動獲得報酬了?這可有點嚇人。我有個忘年之交的朋友,已經到了55歲退休年齡,身體壯得跟牛一樣,正打算退休后再找份活干給孫子賺點奶粉錢。我要是突然向他“依法”宣布,你沒有勞動力資格,只準乖乖呆在家里,不得勞動,估計他非跟我玩命不可。
越琢磨越覺得不對勁,自知法律知識淺薄,于是找來《勞動法》看個究竟,結果翻來覆去看了五六遍,楞是沒有找到有關條文,甚至沾上邊的都沒有。后來又找了有關《勞動法》的司法解釋,也沒有啥收獲。心中不由得佩服,專家就是專家,人家學的《勞動法》都跟尋常人不同。敬佩之余,又覺得不對勁,我雖然是法盲,但好歹還知道一點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寫得明明白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專家的法再大,也不能大過憲法呀?退休人員年齡是大了一點,但總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吧!
當然黎專家的出發點是好的,主要是為廣大年輕人說話:你們這些老同志真是不自覺,國家已經給你們支付養老保險了,還不知足,還要跟年輕人搶飯碗。沒錯,廣大離退休的老同志的確是拿了養老保險、退休金等。但這就意味著國家在白養活他們嗎?我想,他們退休后這些收入是用一生的辛勤勞動換來的,是社會對他們貢獻的回饋,而不是國家與社會對他們的恩賜,退休人員應該順理成章、心安理得地享受。不能說他們拿了養老保險,拿了退休工資,就欠了國家什么,虧了社會什么,非得要以放棄其他的權利作為補償。因此,他們愿意并且有能力繼續工作,是天經地義的權利。就業市場,本來就是個搶飯碗的地方,大家憑本事吃飯,青年人要搶老年人的飯碗,終究還是要靠能力講話。而很多老同志能夠被返聘,也說明社會還需要他們。
其實對于大多數退休人員而言,并不愿意同青年人爭搶工作崗位,辛苦了一生,誰不想在家里抱抱孫子,頤養天年呢?很多人繼續工作,是因為目前的退休收入還不能完全保障他們的生活,所以還得辛苦打拼。我想,這才是專家們應當關注的真問題。
專家們大多數都接受過多年的學術訓練,行文發言嚴謹應該是一個最起碼的從業素養。而承擔社會責任,關心民瘼也是社會對知識分子的期望。這兩年專家的名聲不太好,是不是首先應該在這兩方面反思一下。
出處:信息時報